首页        公司介绍         产品服务        科技保险        业界新闻        它山之石  
 
 

 政策背景

 公司工作

 相关资料

 目前进展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背景简介

 

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研发、生产、销售或者其它经营管理活动中,由于受到内部能力的局限和诸多不确定外部因素的影响,如研发人员变动、经费不足、管理失误,或者技术变迁、市场变化等,会面临财产损失、人身伤害、研发中断、利润损失、民事赔偿责任等各种各样的风险,科技保险就是针对这些风险设计的一系列保险产品。它能够使高投入、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相关活动在发生损失后获得合理补偿,从而有效化解高新技术企业出资人、科技工作者对风险的顾虑。


科技保险创新试点,是国家科技部与中国保监会为落实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(2006-2020)》及其配套政策,在国务院的支持推动下,创新开展的一项工作。2006年12月以来,科技部和保监会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(保监发[2006]129号)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发挥信用保险作用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科发财字[2007]254号)、《关于开展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(国科办财字[2007]24号)》、《关于确定第一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的通知(国科发财字[2007]427号)》、《关于认定北京中金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科技保险中介机构的批复(保监发改[2008]12号)》、《关于中国人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试点经营科技保险业务的批复(保监发改[2008]190号)》,财政部下发了《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(财企[2007]194号》将科技保险费纳入研发费用,采取多种措施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发展,使科技保险成为科技创新的“助推器”。

根据保监发[2006]129号、国科发财字[2007]427号、保监发改[2008]19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,科技保险试点包括以下险种: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、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、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、高新技术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、高新技术企业雇主责任保险、高新技术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、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、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、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、高新技术企业营业中断保险、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、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、高新技术企业特殊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、高新技术企业特殊人员团体重大疾病保险、出口信用保险。

2007年7月20日北京、天津、重庆、武汉、深圳、苏州高新区政府在北京与国家科技部、中国保监会签署了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备忘录。国家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、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、主席助理袁力出席签字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。 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工作的正式启动。

科技保险试点启动以来,中国保监会和科技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发展,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保险服务,大力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,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。2007年全国共实现科技保险保费收入约15.87亿元,风险保额超过685亿元,参保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100家。第一批试点的北京、重庆、深圳、武汉、苏州高新区等六个城市(区)中,已有五个出台了关于科技保险财政配套资金的具体政策办法,根据各地情况规定了科技保险保费的补贴条件、补贴方式和补贴比例,目前已落实的财政补贴资金超过120万元。

2008年3月27日,科技部和保监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科技保险工作座谈会。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、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出席会议并讲话。座谈会上对科技保险试点工作的经验、教训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。

我们相信,随着科技保险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,必将有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中受益,从而有力推动科技产业与金融保险业的融合。

 

 
 
   网站导航      成功案例      客户服务      分支机构      人才招聘      联系我们

版权所有(C) 2004 北京中金保险经纪有限公司
推荐使用1024*768分辨率浏览本站
京ICP备06027236号